為什么說大部分IDP(Individual Development Plan)是自欺欺人?
做一件事有5種結果,分別為:做了、做完了、做對了、做的對又快、做得有效益。
如果一件事只是“做了”,那就是自欺欺人。
IDP用在人才培養項目中,用于訓后推進員工的能力發展。但大多公司的IDP設計并不科學合理,看起來做了,實際并沒有做出效果,甚至都沒有做完。
沒有目標的計劃就無法閉環
為什么說都沒有“做完”?因為大部分的IDP盡管有目標,但目標都無法衡量,即不夠SMART,比如提升領導力、提升溝通能力、提升團隊管理能力,這些盡管可以做完目標方向,談不上目標。因此,IDP的內容基本為學習計劃,如看領導力書籍、聽溝通類課程,提交成果就是學習報告。
如果無法衡量,按結果就不可控。因此在IDP周期結束時,無法衡量這些IDP執行的結果,因此就用員工的學習報告作為最終的結果來體現該項目的效果,向利益相關者展示。因為這畢竟比單純的上課看起來有效果,所以就用這種方式證明了自己的價值。
這顯然是自欺欺人,因為我們不能用知識的輸入作為學習效果的衡量標準,學習效果的衡量標準唯有員工行為的改變。
因此,在目標設置時要細化到員工行為的改變。可能下面這張表你見到過,我們用這張表來示范應該如何將行為細化至細顆粒度,達到可評估的程度。
也許你會有疑問,如何才能衡量這種行為的改變?
其實最直接的方法是360評估,評估員工行為的改變程度,這種評估一定不能幾個月以后再來評估,而是要相對頻次高一些的評估,如2周一次。
評估顯然不是目的,而是手段,是促進員工刻意練習的手段。其他間接手段包括案例、員工溝通記錄、工作報告、萃取出的方法論等。
IDP的關鍵在于在崗實踐/刻意練習
最近輔導一家500強企業的中高管做IDP(Individual Development Plan),大部分人做的IDP顆粒度很粗,基本只寫出學習計劃,比如提升領導力,就會寫要看多少書、聽多少課。這根本不是IDP計劃,僅僅是個學習計劃而已,對于個人能力提升作用有限。
IDP成功的關鍵在于能夠在工作場景中應用所學知識,刻意練習工作技能,讓技能融入到工作中產生績效。
因此僅僅依靠學習知識是無法實現技能提升的。比如績效管理能力,可以拆分成績效指標制定、績效指標跟進與輔導、績效指標評價與反饋等技能。每家公司指標制定的周期不同,如果是一個季度制定一次,那三個月練習一次這些技能,于事無補。
如果要刻意練習,就要加大頻次,縮小周期,比如每個月都可以對指標進行一次修訂和溝通,每周都可以安排和下屬進行跟進和輔導,每周五開展一次績效復盤。
這樣做的目的是短時間內固化行為方式,形成肌肉記憶,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。
因此,其思維模式是:
1、確定要提升的能力;
2、明確該能力在日常工作中的應用場景;
3、確定練習方式和頻次,以及復盤提升的方法。
顆粒度、顆粒度,還是顆粒度
天下難事必作于易,天下大事必作于細。
比如,鍛煉創新能力,那絕對不是僅體現在商業模式、產品研發、業務創新上,因為這些都是難事、是低頻工作。
但是每個管理者在工作中都會有大量微創新的機會,比如自己負責的項目,團隊的管理模式,日常的工作表單等。
因此,要鍛煉創新能力可以從“日常”這些“小事”開始。
在人才培養和發展項目的設計中,我們一直強調“顆粒度”這個概念,因為見過大量的勝任力模型和培訓課程設計,均以大詞作為主要構成。
但是在日常練習中,應大處著眼、小處著手。
以我們常提到的溝通能力為例,很多人認為這個詞已經夠具象了,但其實每個職場員工都會有難以計數的溝通場景,包括向領導匯報工作、向領導申請費用、向客戶挖掘需求、向客戶展示產品優勢、輔導下屬、激勵團隊、績效反饋……
而作為溝通又可以細分成提問、聆聽、表達、反饋等單項技能。
拆細顆粒度的要求就是,要從找到具體的練習場景,從鍛煉一個單維度技能比如聆聽開始,并不是其他技能不應用,而是一個時間點先刻意練習聆聽,待到聆聽水平達到一定程度后再開始刻意練習其他技能。
具體來看設計IDP有4個具體步驟。